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 ,光虚依法实施信用惩戒、假登记典都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。型案醒申
珠海某商务公司接受委托代办经营主体登记,例提良好据悉,但均属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违法行为。未与产权人沟通的情况下 ,通过签署虚假《房屋租赁合同》骗取公司注册登记,在未核查租赁地址真实性 、上述两宗案件虽违法主体和行为方式不同 ,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依据相关法规 ,
对涉案财税咨询公司罚款1万元 。8月21日,被产权人投诉。经核实 ,合同签字并非产权人本人签署,
近期,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,严重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、流程及收费标准;二是要严格审核客户资料 ,
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,
针对申请人,财税咨询公司明知材料虚假仍协助办理登记。伪造《房屋租赁合同》为委托方办理注册登记,事后被房屋产权人投诉。公示服务内容、部分登记代理机构或个人在代办经营主体登记业务时 ,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、虚增费用 、合作区商事服务局提醒:一是要恪守诚信,存在夸大宣传 、该局公布两宗虚假登记典型案例 ,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 ,广大公众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,严禁参与或协助虚假登记。扰乱市场秩序。严禁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 。罚款5.1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珠海某财税咨询公司代办注册登记 ,一经查实存在此类行为,将持续严厉查处虚假登记违法线索,明确自2025年9月15日起,该局要求 :一是要规范从业行为,避免参与虚假登记。妥善保管个人信息,重点监管等措施。提醒申请人恪守诚信 ,双方不存在实际租赁关系。经核查,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对其罚款5万元 ,
